米語錄 - Mr. Corn said
米語錄首頁
黃玉米 - Mr. Corn 觀點雜記
打開你的攝影眼
facebook專頁
2015-08-23
「品牌,品字排在牌字之前。」
品牌,是由「品」與「牌」二字組成
「品」,商品、產品,甚至是可以對應到無形的「服務」。
「牌」,標誌、符號,商業用的標誌我們會稱它為「商標」。
之所以品牌會是品牌,就是「商品本身的特性」要走在「標誌本身的意義」之前。一項不適合市場的商品、「品」,在初創時是不可能讓這個商標、「牌」變得知名且被喜愛;更不可能在這個商標、「牌」已經透過早期商品取得知名度與喜愛度之後,推出不適合市場期望的商品、「品」之後,還可以對整體加分。
品牌,品字排在牌字之前。
商品力,才是真正品牌所要面對的第一個問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